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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08年锦州市病媒生物监测实施细则》落实到位,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质量,2008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锦州市疾控中心对各县(市)、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对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比较重视,均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实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其中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单独设置了虫媒(消杀)科,为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市内三区在原来几乎是空白的基础上重新恢复开展了病媒生物监测工作。
各县(市)、区均配备了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所需的监测工具。太和区有分类鉴定室;凌海市、北镇市有分类鉴定室及标本室,标本种类齐全。多数县(市)、区备有分类鉴定所需的解剖镜、显微镜。古塔区、北镇市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配置了电脑,保障了监测报表及工作资料的网络直报。各县(市)、区监测点的选择符合《2008年锦州市病媒生物监测实施细则》的要求。截止7月中旬,各县(市)、区均能按要求开展所承担的监测工作,监测工作有原始记录,各项报表能归档管理。
在各级疾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锦州地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有了很大进展,使长期停滞的虫媒监测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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