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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国土资源局以落实省节约集约用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大对该区的闲置土地检查、清查力度,目前已收回闲置土地8宗,面积645.5亩。
锦州市太和区是东北老工业基地,改制企业多,土地闲置较为普遍,而全市耕地资源相对较少。在发展经济上项目中,该市立足盘活存量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该区国土资源部门对近年来开工的项目用地进行全面排查,超过两年的闲置地一律收回,未超过两年的闲置地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发建设。
2008年上级共批准太和区农转用指标59.2485公顷,其中44.427公顷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另有14.8205公顷为石化公司火炬塔改造项目。日前,由区国土资源分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经济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了区内各类闲置土地状况。此次共清查出闲置国有土地8宗,面积645.5亩,涉及用地单位7家,闲置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或个人无力进行建设。7家用地单位中,除商业银行228.4亩(商服用地)闲置未满二年不可收回外,其他各块土地均可按照国土部5号令规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该区国土资源局正在区分不同情况,准备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等手段进行处置。同时,对清查出闲置的场地、厂房,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招商局进行登记造册,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多方面工作,加快闲置场地、厂房的再招商、再利用,使其发挥出招商载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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