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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工商局三项措施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2008年10月30日       字体:
 
  时下,秋粮渐渐上市,粮食市场逐渐活跃起来,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粮食市场监管。一是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适时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年收购量50吨以下收购粮油的无需办理收购资格;农村养殖户在本乡镇范围内收购粮食的,无需申请收购资格;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粮食的,工商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对跨地区收购管理品种粮食的经营者,只需持有效收购资格证明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到收购地县级以上工商局备案,即可从事收购活动。三是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严格审查主体资格,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加大对陈化粮购买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确保陈化粮正当使用;认真落实陈化粮各项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陈化粮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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