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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码:04162007020110
西海工业区煤化工场地回填已由锦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兴建,项目法人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资金来源开行贷款。代理人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一、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共分六个标段:第一标段土方257719.99立方米;第二标段土方283645.28立方米;第三标段土方526105.85立方米;第四标段土方302542.31立方米;第五标段土方340163.18立方米;第六标段土方369820.71立方米(合计2079987.32立方米,其中第一标标、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土方由甲方指定土源运距约25公里;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六标段土源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一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资质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
四、招标文件将于2007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出售。
五、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9日9:00时,请在2007年11月9日9:00时前送达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四号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本工程定于2007年11月9日9:00时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四号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发包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毕敬利
电 话:0416-358894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武英伟
电 话:024—23399018 23380500
传 真:024--23399018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0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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