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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业霸王条款征集活动的通知
2007年02月15日       字体:
 

尊敬的消费者:


  为进一步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决房地产行业普遍存在的“霸王条款”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形成公平交易、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良好风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锦州市工商局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前向全市消费者征集房地产业“霸王条款”,随后将开展对房地产行业“霸王条款”的专项整顿行动。


  征集内容:消费者与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合同中对消费者明显不公、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违背市场诚信原则、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房地产行业中的合同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意想书及补充协议、前期和后期物业服务合同等。锦州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达到120多户,由工商局和建设厅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然已经实行多年了,但实际上,有些开发企业并没有正当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而是利用自制文本、私自打印本该协商的条款等使房地产业的“霸王条款”频繁出现。 房地产业‘霸王条款’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出在这些合同上:如开发商有意在宣传广告中夸大其词、房屋面积由开发商说了算、房子的户型与规格与实际不符、承诺的种种优惠措施最终不能兑现、或未经业主同意更改公用设施用途等。


  征集方式:拨打工商局合同处征集电话0416-2323170;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房地产业‘霸王条款’网上问卷调查”(点击进入);发送电子邮件至:ss98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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