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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对法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自然人控股的、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主管单位: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名称登记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申请资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设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8、法定代表人、经理的任职文件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归口部门的批准文件
12、住所使用证明
承诺时间: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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