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日本语   
天气预报
您当前的位置: 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 办事服务 > 在线服务 > 企业 > 工商 > 正文
 
市内市属以上非公司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006年09月01日       字体:
 

项目名称:市内市属以上非公司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主管单位: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名称登记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请资料:

(一)企业设立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设立登记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

5、主办单位(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主办单位(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归口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文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企业申请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文件

5、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企业法人、代表人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人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主办单位(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人的任免文件

5、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企业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注册资金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主办单位(出资人)申请变更注册资金的文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申请变动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4、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的文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企业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主办单位(出资人)申请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法人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企业主办单位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主办单位(出资人)等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主办单位(出资人)之间的移交协议

5、新主办单位(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6、企业法人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承诺时间: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使用帮助 | 常见问题 | 隐私声明 | 网站链接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主办: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电话:0416-3881133 Email:jzgov2006@163.com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邮编:121013 辽ICP备05012121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内容管理平台 中国网通公司辽宁锦州通信分公司提供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