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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对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主管单位: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名称登记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申请资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务院受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5、公司章程
6、外商投资企业作发起人应提交的材料、证明
7、《股东(发起人)资格证明》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10、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11、法定代表人、经理的任职文件
1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
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切要经营范围中含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归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15、住所使用证明
(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5、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决议
5、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住所使用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登记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人的决议
5、《公司(企业)法人代表人登记表》
6、董事、监事和经理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提交自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报刊刊登的三次减资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说明
6、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等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
5、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申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的决议
4、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公司注销登记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裁定或决定文件、批准文件等
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企业的所有印鉴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承诺时间: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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