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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税务登记
2006年09月01日       字体:
 

项目名称:新办税务登记

主管单位:锦州市国家税务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受理

2、发表

3、审核

4、交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5、发证

申请资料

(一)内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整件及复印件1

2、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1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复印件1

5、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

(二)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1

2、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1

3、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复印件1

(三)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2、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代码证书复印件1

3、批准证书复印件1

4、外经委批复、章程、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1

5、中外合资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6、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可置后,《营业执照》发放三个月内送到当地国税分局)

7、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委托书、复印件各1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

9、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1

10、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1份(可置后,10日内送到当地国税分局)

11、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还需携带:总机构营业执照、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总机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机构出具的财务核算证明各1

承诺时间: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税务登记:40/套(内资)60/套(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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