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尾气审批
主管单位:锦州市环保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窗口受理
2、送局污控处初审并踏勘现场、审批
3、申报单位领取审批件
申请资料:
1、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排放污染物种类申请
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