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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尾气审批
2006年09月01日       字体:
 

项目名称: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尾气审批

主管单位:锦州市环保局

办事地点:锦州市集中审批(办证)中心

办事程序

1、窗口受理

2、送局污控处初审并踏勘现场、审批

3、申报单位领取审批件

申请资料

1、环评审批、验收手续

2、排放污染物种类申请

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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