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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市长王文权:努力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08年09月05日       字体:
 
  9月3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锦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市领导王文权、王伟国参加会议。
  在当天的会议上,市内4个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伟国在讲话中要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夯实基础工作,统筹规划实施。
  代市长王文权在讲话中明确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具体时间安排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50%,2009年达到80%,2010年实现全覆盖。
  王文权指出,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同时也是当前民生工程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应引起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王文权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要坚持三个原则:坚持筹资水平、待遇标准和锦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以保障居民大病医疗为重点,逐步提高医疗补助标准的原则;坚持居民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实行对困难群体重点补助的原则。
  为开展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王文权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市将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王伟国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人事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各部门要按照职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为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本着“精简机构、精干人员、密切群众”的原则,设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机构,机构设置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王文权最后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办好这项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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