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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八项制度加强软环境建设
2008年11月17日       字体: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总体要求,市教育局推出八项制度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推行首问负责制,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对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帮助联系。推行服务承诺制,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并做出服务承诺。推行限时办结制,对办事环节或程序进行量化,规定时限。推行行政问责制,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群众和基层申报的事项延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推行否定报备制,对基层单位和群众申报的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审批或办理事项要说明原因,同时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推行无偿代办制,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无偿代理服务对象的申报事项。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首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相关问题。推行民主测评和评议制,把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决定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测评低于60分或连续两年分数排在末位以及评议意见较大的干部不再聘任,调离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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