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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州市审计局审计回访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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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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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认真执行《审计回访制度》,截止到目前为止,该单位对2007年度所有的审计项目,122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回访。特别是今年5月该单位根据市领导的具体指示要求,由局领导带队组成5个审计回访小组,对2007年度所审计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回访,同时对审计人员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回访,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回访,实现入库金额1536.06万元;调帐、归还原渠道金额2015.20万元。未能完全落实审计结论的单位,也提出了下一步执行审计结论的承诺。针对目前仍然不能完全落实审计结论的部门和单位,市审计局将采取移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监缴、落实工作的措施。 在审计业务回访的同时,对审计人员在被审单位审计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回访。了解审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审计工作是否规范、审计程序是否合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合理;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八不准”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从回访结果看,审计人员没有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到有关举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评价很好。特别是审计人员工作中体现出的扎实工作作风、较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都给被审计单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得到了各被审计单位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审计不仅要揭露问题,而且要重点整改,要给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这是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审计署工作时对审计人员的殷切要求。通过业务回访,有效地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建设依法高效的行政机关起到了推进作用。通过廉政回访,进一步落实了审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业务精湛、作风过硬、形象良好的审计队伍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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