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有关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的通知》(审办社发[2008]141号)文件精神和省审计厅部署,市审计局于2008年5月29日起组织市、县(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的民政部门、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组织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募集、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5月29日,全市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救灾资金共计3927.8万元,其中:慈善总会接收捐赠资金3260.3万元,红十字会接收到救灾资金667.5万元;募集到的救灾资金已上交省慈善总会2100万元,上交省红十字会550万元,捐赠资金结存1277.8万元,其中:慈善总会结存1160.3万元,红十字会结存117.5万元。接收捐赠物资主要是食品类、药品类、生活日用品类,折价163.63万元;发往四川灾区的捐赠物资大米120吨、锦州小菜5000件,折价86万元,捐赠物资结存77.63万元。到目前为止捐赠活动还在继续进行中。 二、审计评价 5.12汶川地震牵动我市三百多万人民的心,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于5月1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方案》,全市广大机关干部及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踊跃参与募捐活动,纷纷献出一片爱心。5月14日开始,每天社会各界捐赠的款物不断地向经办机构集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捐款,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小学生和市民纷纷慷慨解囊,特别是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也尽了绵薄之力,锦州监狱419名服刑人员也捐了款。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捐款100万元,宝钛华神钛业有限公司捐款50万元,锦州奥泓药业有限公司捐款30万元,中国电子科技53研究所捐款15万元,锦州汉拿电机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捐款10万元。刘文海个人捐款30万元、于萍个人捐款10万元。 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积极有序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捐款,并按省民政厅和红十字总会要求及时通报情况和上交款项;市、县(市)区民政局积极组织、接收各界捐赠物资,并认真登记、保管、上报和发送捐赠物资。为了更大限度地筹集救灾资金和灾区急需物资,经办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捐赠方式。仅半个月时间,我市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救灾资金、物资共计4091.43万元。本次审计,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二00八年六月二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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