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档案局(馆)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地方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2、 对锦州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3、 负责档案干部业务培训,指导档案学会会员开展档案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4、 接收、征集应进馆保存的各类档案;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定期进行统计、鉴定;编纂并出版档案资料。
锦州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
市档案局(馆)内设6个处室:
1、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2843805
负责综合、调研、文秘、档案、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工作。
2、 法规科教处
联系电话:0416-2843906
负责执法检查和档案法规的贯彻、宣传,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档案科学研究、理论研究和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档案系列职改工作。
3、 业务指导处 联系电话:0416-2843905
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规范、标准。
4、 档案管理处 联系电话:0416-2810474
负责档案收集、征集和接收工作;负责档案的统计和鉴定;负责档案的科学整理和保管。
5、 技术编研处 联系电话:0416-2831407
负责档案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研制、维护与指导;负责锦州档案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与更新;负责对馆藏档案开展编研、创作及出版工作。
6、现行文件中心 联系电话:0416-2810474
负责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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